通知公告
儋州市公安局于2023年5月9日收到市审计局出具的《儋州市公安大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儋审报﹝2023﹞3号)文件,报告说明市公安大楼建设存在“多计工程建设价格”、“监理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等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按照《儋州市委办公室、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逐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建议的通知》(儋委办发〔2019〕92号)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采取整改措施:核减多计工程建设价格1,966,530.37元。承包单位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116,157,668.29元,经我局委托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为102,886,212.96元,核减13,271,455.33元。我局按有关要求将该项目送市审计局进行决算审计,审定金额为100,919,682.59元,核减工程建设价格1,966,530.37元,承包单位已确认公安大楼建设项目核减后的工程造价。
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将该项目监理单位《海南航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纳入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公司“黑名单”。在不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今后我局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将严禁该公司参与投标。二是专题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为杜绝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出现此类问题,局领导责成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警务保障处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警务保障处全体人员于2023年5月28日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特别是对第三十二条“(一)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重点学习,提高了整体业务水平。我局今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选定招标代理公司,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关于第(三)、(四)、(五)项问题整改情况,即为“岩土工程勘测考察报告数据不实,导致桩基部分实际投资额较原设计投资额增加293.93万元”、“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和“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备”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专题组织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和法规,提高业务水平。为杜绝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出现以上问题,警务保障处负责人王少坚同志,根据局分管领导的指示,组织处全体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专题学习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特别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第三条项目单位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负责……”等重要条款内容做了重点学习。我局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局内控制度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项目管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项目建设廉洁、规范、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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