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河口至巩裕公路改扩建工程(巩裕至郭家沟段)招标公告
该项目起于巩裕村,止于郭家沟桥,全长4.13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5.5-6.5米,路面宽度4.5-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安防工程等。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一定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4不良行为及有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做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8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